第430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求订阅!) 《白鹿原》小说一完结,就像一颗高压集束炸弹,骤然投进文学界这一潭平静的湖里然后「砰」地一声巨响。 那些潜伏的大鱼小鱼都炸出来了。 这时这刻,一直忍耐等待结局的文坛大咖、学者和著名文学评论员纷纷浮出水面,为作家十二月辩声,为《白鹿原》正明。 为内心公义摇旗呐喊! 湾湾作家李敖说话最不怕得罪人,在南华日报上高调替作家十二月抱不平:论执笔写文,我自认为是一把好手,放眼世界近现代文坛,比我强的不多。我只服《百年孤独》和《白鹿原》。也不知道内地那些跳梁小丑有何资格对这样的文学巨著指手画脚?你是能写出来?还是就长一张喷粪的嘴?没错,我指的就是你京城老王,指的就是那位只会叭叭叭的翟先生。 京城。 莫严递一份报纸给好友京城老王:「老王,你瞅瞅,有人看不惯你,指名道姓批评你,敢和你唱对台戏喽。」 京城老王接过报纸一瞧,上面正是李敖的公开叫板新闻报道,顿时气得面色铁青,当着一众好友的面,把报纸撕成两半。似乎还不解气,稍后又把两半撕成粉碎。 见状,姜温喜笑颜开道:「老王,咱们不跟这种小人计较,写文是你所长,闭关一天就能写出十本八本儿比《白鹿原》更好的作品来。咱支持你,这口鸟气咱不能就这样咽下了。不然走出去都丢面。」 旁边的马喂嘟拿起一壶茶说:「你们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也别捉弄老王了。凭心讲, 《白鹿原》这水准,我是比较认可刘先生的说辞。」 马喂嘟嘴里的刘先生,指的是上一届茅盾文奖刘心武先生。 刘心武先生昨天在采访中曾表示自己是作家十二月的忠实读者,认为十二月胜过自己太多,认为《白鹿原》是中国当代文学的扛鼎之作,具有重要的文学历史地位。 瞧瞧,瞧瞧!刘心武先生可是公认的文坛大家啊。这番言辞一出,顿时轰动文化界, 几乎一夜之间,所有从事文字工作的人都知晓了。 「哼!」见平时玩得来的几个人都拿话挤兑自己,京城老王非常不爽,气哼哼地离场了。 京城老王一走,莫严、马喂嘟和姜温面面相,尔后同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尤为痛快。 笑过之后,马喂嘟调侃说:「老莫,看来你是真喜欢作家十二月,都不惜开罪老王了。 莫严沉思一阵,回答道:「十二月的作品确实符合我口味,尤爱《文化苦旅》和《白鹿原》,不然我也犯不着拿报纸给老王添堵。」 同样在京城。 作协一办公室,上次喷《白鹿原》是什么垃圾玩意儿的翟先生,看到李敖公开指名道姓时,脸上要时青一块紫一块。 只听「啪」地一声,手中的白瓷茶杯摔到了地上,啪地一声,无声白瓷碎片进飞,溅得满屋子都是。 不解气,心中气到不行的翟先生右手一个力扫千军,办公桌上的纸墨笔砚全部哗啦啦到了地上。连白色座机都被甩到了墙壁上,磕成几块碎片,稀巴烂! 听到屋里动静,不知情的助理赶忙打开门探头进来。 翟先生阴沉着脸,眼白狠狠瞪过去。吓得助理瑟瑟发抖,慌忙又关上了门。 喷喷!同姓李,李恒对这位两次为自己仗义执言的李敖,好感倍增。 继续翻阅,?竟然看到了范增也出声了? 范增在京城日报上刊文表示:从《活着》追到《文化苦旅》,再追到《白鹿原》,我至今都不知道「十二月」的姓氏,但不妨碍我对他的崇敬,就姑且尊称为「十二月先生」吧。他所著《白鹿原》,世界瑰宝,一代奇书也。方之欧西,虽巴尔扎克、斯坦达尔,未肯轻让。 嘴!评价这么高嘛,李恒内心喜悦连连:过誉了!过誉了!老范同志,下次碰到了必定请你喝一杯。 继续往下翻,一口气翻了20来份报纸,他看到了很多以前从未敢想象的大名人站出来为自己发声。 如《芙蓉镇》的作者古华、如莫严、如路遥、贾平凹等等一众文坛大咖。 如老师巴老爷子。 如著名文学评论家吴亮、孟繁华、程德培等。 再如金庸老先生等。 大名鼎鼎的文学评论家吴亮更是直言:《白鹿原》扛起了中国当代文学的一片天,是一面旗帜,注定名垂千古。 吴亮是谁?他和程德陪号称文学评论界的双子星啊,在文坛影响力非常大,可见这份评价的份量! 一路跟着李恒看下来,被震惊到说不出话的孙曼宁这时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李恒, 你看我怎么样?要不把我也睡了吧,让我和宋妤、麦穗继续做姐妹吧。」 此时的孙曼宁眼里泛着星星,全是崇拜之色。 显然她是第一次正儿八经地、体会到了李恒在文坛的地位到底有多高! 第一次彻彻底底地认清了眼前这男人是多么的了不起平时一起玩闹时还不觉得他有多牛逼,但看完这么多新闻报道后,她只觉这男人是真牛逼! 牛逼到让自己望尘莫及的地步! 这一刻,她内心突然有种空落落的失落感,原来一起玩耍的两人,自己是这么的没心没肺,自己是这么的平凡。 而他已经成长为参天大树,成为普通人高攀不起的存在! 这种落差感,让她心慌。 听到这忒不着调的话,李恒本想像往常那样吐槽她几句的,可抬头就看到了一双复杂的眼睛。 他顿了顿,折叠起剩下没看完的报纸,伸手向老板要过一瓶啤酒,亲自倒两杯,一杯摆自己跟前,一杯递给她: 「曼宁同志,来,咱们干了这杯。」 孙曼宁一把接过酒杯,跟他碰了碰,然后仰头一口干。 喝完,她把空杯子递给他。 李恒没做声,继续给她一杯。 她文一口干完,再把空杯子递给他李恒想了想,把啤酒瓶所有剩余的酒都倒入杯中:「就喝这么多吧,等会我们还要赶车。」 「切!都功成名就的人了,一点酒都舍不得,抠搜!抠抠搜搜!!」孙曼宁虽然嘴里是这么骂,喝完这杯却也没再索要酒。 李恒笑笑,不以为意,招呼道:「我们看得忘神了,菜都上来好久了,赶紧吃。」 孙曼宁可能还没从那种巨大落差感中回过神,接下来她不言不语,一个劲吃饭,一个劲夹菜往嘴里塞。 吃着吃着,她竟然把4个菜全吃完了,竟然吃了6碗饭! 老板眼珠子溜圆,趴在隔壁桌专心看她吃饭。 李恒同样嘴巴大张,呆傻在那。 他娘的咧!这是一个饭桶啊。 认识这么多年了,还是头一遭识得庐山真面目! 见他一副傻乎乎的表情,孙曼宁站起身,拍拍肚皮,然后踢他小腿肚一下,没好气地催促道:「不想睡我,就快结账啊,再不走就天黑咯。」 「好嘞!」李恒配合地一拍大腿,屁颠屁颠结账去了。 进到汽车站,一通找,两人坐上了去岳阳的班车, 可能是大夏天乘客少的缘故,直到车子开动时,上面连司机和售票员也就13个人。 离开长市,经过汨罗,快要到岳阳县时,一路反常不做声的孙曼宁似乎缓过来了,扭头用胳膊肘肘他,「喂,问你个事。」 假寐的李恒睁开眼睛,「你说。」 孙曼宁喵喵车内其他人,探头过来:「你是不是最喜欢宋妤?」 「这问题你不是问过么?」李恒道「是问过,可那时候麦穗还只是暗恋你,没跟你捅破窗户纸,不一样。」孙曼宁一脸玩味地说。 李恒没跟她思路走,反而问:「你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押注啊,你这么成功,这么厉害,你将来想娶谁,我就和谁打好关系啊,免得以后找你帮忙都没门。」孙曼宁赤果果地打着小算盘。 李恒笑笑,「你就不能跟她们关系全打好?」 孙曼宁懵逼了,惊为天人,半响才晕乎乎出声:「李恒你个坏家伙,不会全部都要吧?」 李恒没说是,也没说不是,转移话题:「跟你讲个事,需要你帮忙。」 「你说你说,只要本姑娘能办到,都帮你,包括帮你暖床也不是不行,现在我太妈的佩服你了哈。」孙曼宁被打击到沉默了半天,现在又变成了那副鬼样。 李恒玩笑道:「别的都可以,就是暖床不行。」 「为啥?这么侮辱我?我也不丑吧啊?」孙曼宁气叉。 「小点声,姑奶奶。」 「哼哼!哼哼哼!」 李恒摆摆手,乐呵呵道:「这和美丑无关,我总不能把身边的窝边草全吃完了唉,得留一点打掩护。」 「哈哈哈...!」孙曼宁被这话逗得爆笑。 弄起车子前面的人全部回头看了过来。 「不行了,不行了,你个混蛋玩意儿,老娘要被你笑死了!」孙曼宁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双手扶着前边座椅笑个不停,那两个西瓜跟着一颠儿一颠儿跳舞。 见她这样,李恒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下来了。 他不惜自嘲,就是希望以前的那个孙曼宁能回来,别因为自己是所谓的作家就关系疏远了。 笑了好一阵,她憋了戀了,笑问:「说说吧,要我帮什么忙?」 李恒把每天寄信给肖涵的事情讲了出来。 听完,孙曼宁直皱眉:「你是傻了呐?寄信有邮戳的,我们在岳阳寄信,那你纯纯是不打自招啊,肖涵那么聪明一人,难道还联想不到你在岳阳见宋妤?」 李恒然,一天到晚千忙万忙,把这件事给忽视了。到底是重生回来才一年多点,时代久远到很多细节都没去注意。 奶奶个熊的!亏自己还收过那么多情书,却没仔细看过,真是郁闷。 孙曼宁问:「你打算到这里呆几天?」 李恒琢磨,「来都来了,肯定也要两到三天吧。」 孙曼宁摊手,「那没撤了,除非你花钱雇人到长沙寄信。」 雇人? 李恒灵光一现,目光落到了售票员身上。 孙曼宁跟着他看过去,拍手说:「这还真的可以。你只要钱给到位,人家肯定帮你寄,汽车站旁边就有邮局,我今天还看到了。」 思来想去,李恒点头,「这不失一个办法。可我也不能每天来车站啊。」 说着,他偏头看向她。 孙曼宁特义气地拍拍胸口:「交给我吧,我听宋妤说过,她家离车站不远的。 「行,回头我请你吃大餐。」李恒说是这么说,其实心里想的是,假如宋好带自己去了洞庭湖岛上,那这一切计划都得泡汤,总不能每天坐船出来吧? 不现实。 唉,真是头疼。 半个小时后,车子终于进站了。 李恒提着早就准备好的礼品下车。 孙曼宁盯着他的礼品:「你这是沪市买过来的?」 「对,五角广场置办的。」李恒道。 「那我要不要买?我两手空空是不是不好?」孙曼宁征求他意见。 李恒走在前头:「我去看老婆,你只是去同学家,咱们不一样。你又没成家立业,又和宋妤爸妈非常熟,没必要有心理负担。」 「哦豁,也是哈!」孙曼宁抱着一堆报纸,追了上来。 她问:「这看过的报纸能不能扔掉?」 「我把你扔掉,才几斤啊,抱不起?」李恒吐槽。 「不是抱不起,而是它影响我胸脯发育。」孙曼宁贼眉鼠眼说。 李恒:「 胚!你个女流氓,算了算了,老子惹不起, 出了车站,孙曼宁抬头望望天,「李恒,太阳都快落山了,你们有约好在哪里碰面的没?」 「有,售票窗口那里。」李恒道。 左拐右拐,两人终于找到了售票窗口。 才刚到,脚跟才站稳,李恒就在闹闹的人群中见到了宋妤。 还是印象里的一身素白,黑黑的头发就那样随意散着,在夕阳照射下,如丝绸一样润滑,如柳絮一样柔软。 半年未见,她似乎更好看了几分一样,那如兰般的气质显得更加恬淡,纯净。 宋妤站在人群边上,不显山,不露水,也不锋芒,却谁也无法忽视她的存在。她的美就像春风吹碎了似的,能无声无息揉进人的心坎里,骨子里,平和又自然。 仿佛心有灵犀一般,就在李恒看到她时,正和小姑聊天的宋好缓缓抬起头,目光像离弦之箭透过人群,也看到了他。 隔空对视,好似一眼万年。 互相看着彼此,两人仿佛忘了世界,忘了时间。 半响儿,刚还平静如水的宋妤面上浮现出一丝淡淡笑意,招呼也忘记和小姑打了,就那样朝他走了过来。 「你来了。」 「嗯,我来了。」 一个简单问候,一个简单回答,尔后相视一笑。 随即在周边一众人的目瞪口呆中,李恒放下所有行李,走近一步,情不自禁一把抱住了她。 抱得不紧,就那样轻轻揽着她的腰。 宋妤微微错,一瞬间本能地想推开他,可右手才伸到一半,就想到这是公共场合, 还有小姑和曼宁看着,得保全他脸面。 思及此,她右手不着痕迹拐个弯,手指勾着细碎发往耳后徐徐撇了撇,面上悄然爬起一层霜染的晕红。 在他怀里,她恬静低着头,脸红了。 李恒心潮澎湃地在她耳边深情细语:「宋妤,我想你了。」 「嗯。」 此时宋妤脑袋一片空白,嗯了一声。 见到这一幕,孙曼宁差点惊呼出声:李恒你个坏蛋,你真是太会了啊!你怎么敢的啊!胆子怎么这么大啊!我真是小瞧了你啊,狗胆包天也! 看到宋妤,孙曼宁脑海中自动跳出一个人影:周诗禾。 都说真正慧眼的美人三分靠皮囊,七分识骨相。很显然,宋妤和周诗禾都是上天的宠儿,既有皮也有骨。 孙曼宁一时竟然分不出高下。 过去好一会,回过一丝神采的宋妤这时才想起自己没和姑姑打招呼,于是对他说: 「我小姑也来了。 「嗯,我看到了。」 李恒话落,悄悄松开宋妤,对走过来的小姑礼貌喊:「小姑。」 小姑宋疏雨瞄眼侄女,再瞄眼李恒,含笑应一声,然后帮着转移换题打圆场:「赶了一路车,你们饿不饿?」 宋疏雨这名字源自诗句「残云归太华,疏雨过中条」,象征柔美。 「还好,中午在汽车站吃过饭来的。」李恒脸皮厚实,就算刚才做了坏事,就算此刻被小姑盯看瞧,也不慌不忙。 弓荐完小姑,宋妤强迫自已镇静下来,先是和孙曼宁拥抱一下,关心问:「今天有没有晕车?」 「没有,我吃得饱饱的,你知道的呀,老娘我只要吃饱了,就不晕车的。」孙曼宁如是说。 说完,孙曼宁吐吐舌头,意识到宋疏雨在,有些不好意思。 宋妤莞尔一笑,然后拉着好友对小姑说:「小姑,她叫孙曼宁,我高中最要好的朋友孙曼宁主动跟着喊:「小姑。」 「矣,欢迎来岳阳做客。」 宋疏雨跟两人寒暄几句后,热情招呼说:「不太早了,我们先上车,到车上再叙旧。 说完,宋疏雨帮着提一些礼品,在前面带路。 孙曼宁抱着一堆报纸,跟着后面。 李恒和宋妤互相看看,她轻声说:「我们也走。」 「好。」 Ps:求订阅!求月票! 先更后改。 今天已更11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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